Page 25 - 厄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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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主要稅項



                    (一)企業所得稅


                           1、基礎稅率22%:於厄瓜多註冊成立的公司、註冊成立之外國公司分支

                                機構以及未註冊之外國公司常設機構所獲得的應稅收入,將按其基礎

                                稅率22%。

                           2、對於不遵守透明原則之公司,需依照現行稅法規定額外支付3%所得

                                稅。


                    (二)個人所得稅

                                適用於一年中收到的收入,包括個人,商業,工業,農業活動的產品

                           以及一般經濟活動。依據個人收入水準不同,適用之稅率自0%到35%不

                           等。

                    (三)遺產及贈與稅


                                繼承遺產,捐贈,免費獲取所產生的各種行為或合同的收入,貨物和

                           權利的受益人,將按照該稅基所含的稅率繳稅。

                    (四)外匯輸出稅(ISD)

                                稅率為5%:針對在國外進行外幣轉帳及支付,無論是現金或透過支

                           票之移轉、取款或付款的程序。(境外轉帳最高上限為1,000美元)


                    (五)增值稅

                                目前的稅率為12%,適用於商品和服務。它是對個人財產的本地轉讓

                           或進口的價值,在其商業化的所有階段以及所提供的服務的價值徵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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