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巴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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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投資環境簡介







                  二、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承辦機關及申辦程序




                       聘用外籍員工須委請巴拿馬律師或法律事務所向巴拿馬移民局申辦。申辦人需

                  備齊文件資料,包括繳交各項申辦規費之單據、健康檢查證明、愛滋病檢測報告、

                  警政單位所發無犯罪證明(良民證)、護照正本暨影本(護照效期不得少於6個

                  月)、證照用相片4張、申設公司相關文件(如公司營業執照、申辦人係公司所有人

                  及公司資本額經公證之聲明、聘僱當地員工證明及薪資給付證明等)。



                  三、外商子女可就讀之教育機關及經營情形



                       巴拿馬當地學制分為小學、中學、大學,一學年分成兩學期,第一學期於3月

                  初開學至7月下旬結束,休息1星期後,第二學期開學,至12月中旬學年結束。

                       巴拿馬公立中小學全採西班牙語文教學,私立學校部分採雙語(西、英文)教


                  學,大部分仍以西文為主。巴拿馬公立學校由於教學鬆散,且較不上軌道,一般外

                  商子弟多半就讀以標榜雙語教學之私立學校為優先考量。學生經甄試進入相關學校

                  後,倘無西語基礎或需加強西語訓練者,通常安排個別教學,實施半年至一年之語

                  言補習。

                       較著名學校於學生獲准入學時,要求家長樂捐所謂的「建校基金」,金額介於


                  8,000至10,000美元,且屢調升樂捐金額。近年外國投資人與商人來巴人數漸增,因

                  巴拿馬整體教育環境不佳,外國人對巴教育體系缺乏信心,入讀國際學校增多,

                  「建校基金」負擔愈趨沈重,該款於學生離校或轉校時不能退還。學生入學註冊須

                  備妥出生證明、預防注射證明、健康證明、最近成績單及入學申請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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