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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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投資環境簡介
五、市場環境
瑞典政府採購案皆是以公開、公平及合格品質作為選擇供應商的基本原則,所
有的政府採購工程都和其他私人採購工程一樣,沒有特別限制,也禁止設定歧視條
款,一切都必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在2009年1月1日所生效的採購法修正
條文有二:一是採購案的決定必須完全符合合法的採購過程,二是所有參與標案的
供應商和採購商都必須加入的「競標對話(Competitive Dialogue)」,目的在使所有
的參與者的對話公開,信守合約承諾,也將讓標案金額更為公開。身為歐盟成員,
瑞典的政府採購案也以歐盟採購規定為準則。自2007年9月1日起,採購局業務已完
全轉移給瑞典競爭局(Swedish Competition Authority;Konkurrensverket)管理。可
參考以下網站:
瑞典政府採購網(Offentlig Upphandling)
http://www.offentligupphandling.se/
瑞典競爭局
http://www.konkurrensverket.se/
瑞典係屬小型開放經濟體,仰賴對外貿易頗深。相對於其稀少的人口(人口僅
占全球人口的0.13%),其貿易額卻占全球總量約2%。歐盟國家係瑞典的主要貿易
夥伴,占其總出口近6成,以整個歐洲地區來看,更占其總出口逾7成,隨著東歐10
國於2004年5月1日加入歐盟之後,瑞典與東歐貿易日益熱絡。亞洲市場對瑞典亦日
趨重要,該國與中國大陸、香港、日本、南韓、臺灣、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之經貿
往來較以往增加,但占比仍相對低。至於瑞典特定產業所需則主要來自國內下游供
應商或日趨成長的海外供應商。另外,由於氣候因素,許多無法自行生產的食品,
多仰賴自西歐的荷蘭、南歐的西班牙、義大利以及非洲、中南美進口。近年隨著瑞
典人喜歡赴泰國旅遊,中國大陸市場崛起,加以泰籍人口和中國大陸移民的增加,
自泰國與中國大陸進口的食品有明顯增長趨勢,亞洲餐廳也成長不少。消費性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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