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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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責任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有限兩合公司
(GmbH) (AG) (GmbH & Co KG)
主要缺點 有限公司的股東有 化程度很高 通合夥人之責任有
更大之責任風險; 管理高層 限公司承擔更大之
主要股東允許責任 (management 風險
有限公司使用屬於 board)的成員任 責任有限公司和股
其之經濟資產,對 職時間確定,最長 份公司各準備1份年
責任有限公司的某 5年,除非有合理 度財務報表,成本
些稅務負債要承擔 原因,否則不能提 較高。
個人責任。(§ 16 前罷免。 有限合夥人對KG之
BAO) 年度財務報表必須 地方稅義務承擔個
經過審計 人責任
必須組建監事會
主要股東允許AG
使用屬於其經濟資
產,對AG的某些
稅務負債要承擔個
人責任
三、投資相關機關
奧地利投資促進署(Austrian Business Agency)為專門協助外國企業赴奧投資
之機構。
奧地利投資促進署統籌全國性招商業務,此外奧地利9個邦皆設有各自獨立之
吸引外人投資招商機構。(詳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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