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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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建設及成本










                                      第陸章  基礎建設及成本








                  一、土地



                       沙烏地阿拉伯面積有215萬平方公里,地廣人稀,土地供應不虞匱乏。沙國為


                  促進產業發展及平衡各區域發展,在東岸(以東部大城達曼為中心)及西岸(以最

                  大港市吉達為中心)兩岸設置多處大型加工區、工業城及科技園區,其中位於達曼

                  附近的Jubail工業區及吉達附近的Yanbu工業區,區內基本設施完善,廠商進駐熱

                  絡,有供不應求情形,如Jubail工業區第3期擴建已在規劃中。沙國的城及科技園區

                  大部分設在大城市附近,如位於吉達附近阿布杜拉國王科技大學(King Abdullah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AUST)、阿布都拉國王經濟城(King

                  Abdullah Economic City, KAEC)及首都利雅德的阿布都阿濟茲國王科技城(King

                  Abdul Aziz City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ACST)即為科技研發重鎮。

                       沙國於2000年實施不動產法(Real Estate Law),做為外人投資法(Foreign

                  Investment Act)的配套法案,主要是有條件的開放外國人投資及擁有沙國不動


                  產。根據該法案,外國公司或自然人若在沙國擁有金額達800萬美元以上的不動產

                  投資方案,或為居住目的所購入之不動產,皆可允許外國人對該不動產具有所有

                  權,並可於取得所有權後,將該不動產做出租目的之經營。該法容許外國人在自住

                  目的,或取得沙國內政部的同意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但限制外國人在購入不動

                  產後須持續持有5年以上才能售出,並排除對麥加及麥地納2個聖城中的任何不動產


                  所有權。

                       另沙烏地政府2021年8月10日宣布符合以下條件之外籍人士可透過政府線上服

                  務平台Absher申請許可,於沙國購買一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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