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科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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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科國政府近年致力於改善科國投資環境,於2013年實施的第116號法令緩解了

                  許多在科威特投資經商的限制。2016年4月私有化科威特證券交易所(Kuwait Stock


                  Exchange, KSE),由Kuwait Bourse Company完全經營,更考慮分階段實行機場和海

                  港的營運私有化。而經過多年的延宕,KNPC也終於在2016年就升級及擴建MAA

                  及MAB兩座煉油廠的CFP計畫完成發包合約。

                       然而,在科國投資經商仍充滿挑戰,於世銀的《2020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20)》中,科威特在全世界190個國家中排名第83,比2019年上升了14

                  名,惟在GCC國家中仍排名最低(UAE排名16,為GCC國家中經商環境最友善)。

                  另依據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22)統計數據,2021年科

                  威特當地外人直接投資金額(FDI inflows)增加1億9,800萬美元,累積FDI存量

                  (FDI Inward Stock)為147億9,900萬美元。


                       科威特新投資法實施之後,外國投資的障礙依然存在,包括禁止外國公司進入

                  石油業上游和房地產業,官僚障礙、王室關係及科威特部族傳統(Tribe)等商業

                  文化讓外商難以滲透。科威特法律也持續限制外國銀行提供投資銀行的服務,並禁

                  止它們在零售銀行的競爭。科威特龐大的油元財富,使得整個國家缺乏創新及提升

                  效率的動機。雖然科國政府希望推行經濟多元化,提高非能源部門的生產力和增


                  長,以減少對石油產業的高度依賴,改善該國的商業環境,但因國民仰賴政府福利

                  支出過深,加上政府與國會間,王室與私人企業間存在種種利益糾葛,外人投資相

                  關法令也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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