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科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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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      在投資人提交申請案之後的最長30天期限內,必須完成相關申請案之審

                           核,並作出相關決定。

                    ●      對於具吸引力的投資案提供各種激勵措施,以符合科威特的利益。投資

                           案可為除負面表列外的各領域。


                    ●      確認及促進科威特的各項投資機會,並於相關利害關係者進行協調。

                    ●      答覆投資者相關查詢和提供所需訊息。

                    (一)投資許可程序-從KDIPA獲得投資許可證的步驟

                           第一步:與投資者面談,並進行計畫審查


                           ●    KDIPA投資者服務中心的客戶經理與潛在投資者面談。

                           ●    客戶經理通常根據KDIPA的目標和設定標準來審視計畫書以及預期成

                                果。

                           ●    時間:3天。


                           第二步:申請提交

                           ●    KDIPA投資者服務中心的客戶經理幫助潛在投資者填寫許可證申請,

                                並根據「入門指南(Introductory Guide)」為商業研究(Business

                                Study)準備提供任何必要的澄清與說明。

                           ●    客戶經理解釋KDIPA批准的各種申請表:


                              (A)申請科威特國民的公司(含獎勵措施)

                              (B)開設分行的申請(含獎勵措施)

                              (C)開設代表處的申請

                              (D)申請獲得獎勵措施

                           ●    客戶經理協助確認申請案確實完成,且所有必需的文檔皆已檢附。


                           ●    潛在投資者按照服務費用清單支付相關申請費用。

                           ●    該計畫經內部評估後,向KDIPA局長提出建議。

                           ●    KDIPA局長批准所有符合規定的申請案,並據此通知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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