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約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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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旦投資環境簡介







                  而此,對於廠商之營運及生產效率等,影響頗大。

                       依據1996年頒布之約旦勞工法,每週工時為48小時(政府機關為40小時),勞


                  工試用期3個月。員工逾時加班平日得領取正常薪資1.25倍之加班費,週末及例假
                  日得領取正常薪資1.5倍之加班費。


                       支薪休假部分,員工服務之前5年,每年得享14天之帶薪休假,服務滿5年以上

                  每年可享21天之帶薪休假;員工服務若不滿1年,可休假日數則按實際工作日數比

                  例計算;未休假部分,可按日請領未休假補助費。雇員每年得請病假14天,但2天

                  以上之病假須附公立醫院或合格醫師證明。


                       雇主須為勞工辦理社會保險,勞工社會保險費率為薪資之21%,由雇主負擔

                  13.75%,員工自行負擔7.25%。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一般而言約

                  旦公會之勢力不大,且非每個行業皆有專屬之職業公會。

                       約旦勞工抗議事件時有發生,勞工抗議之主要訴求為爭取較高工資與更多職業


                  保障。由於雇主對勞工訴求往往相應不理,勞工抗爭之效果日愈下降。

                       勞工抗議大半發生在政府部門,民間部門約占45%;由於六成以上之抗議活動

                  非由工會發起,大部分勞工抗議,在缺乏工會支持之情形下,多僅維持1天。勞工

                  抗議較常發生之部門包括:服務部門、要求工作機會之失業族群、教育部門、運輸

                  部門。勞工抗議事件之存在,表示言論與集會自由已有改善,但亦凸顯社會不公、


                  財富不均、工作機會不足與待遇不佳之情形。

                       勞工抗議之主要訴求為工資偏低與工作條件惡化;很多勞工未享基本權益,例

                  如「勞工法」所規定之工時、請假、休假、職業安全、社會保險、健康保險等。約

                  有44%之勞工尚未納入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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