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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四、投資獎勵措施
南非貿工競爭部目前提供有多項產業發展獎勵措施,謹將與投資相關之獎勵措
施臚列如下:
(一)汽車投資獎勵機制(Automotive Investment Scheme, AIS)
南非貿工競爭部於2010年5月12日公布該項獎勵措施,希望經由獎勵
汽車廠商對新車款或零件的投資,提升工廠產量,增加就業機會,強化
汽車產業供應鏈,促進南非汽車產業的發展。獎勵內容包括:
1、依據所投資的生產性資產中符合規範的總值(需經貿工競爭部核
可),提供該總值的20%作為可稅現金補助(taxable cash grant);
2、對貿工競爭部所認定具有策略性的投資案件,額外提供其投資額5%
至10%的可稅現金補助;
3、符合本AIS第7.2節所述之案件,提供所投資的生產性資產中符合規範
總額的5%作為可稅現金補助。
(二)商業處理服務中心(Business Process Services, BPS)獎勵方案
南非政府在2007年開始實施商業處理外包及境外服務中心(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 and Offshoring, BPO&O)獎勵方案,該獎勵方案內容
包括:
1、基本獎勵(base incentive):給予3年營運支出(operational expenditure)
獎勵,藉以縮小廠商在南非與國外營運成本差異;
2、持續性紅利獎勵(graduated bonus incentive):對創造就業機會超過年
度目標廠商,提供獎勵。
南非貿工競爭部於2014年10月修正上述商業處理服務中心獎勵方案,
以加速創造南非在商業處理服務產業部門之就業機會。新的商業處理服
務中心投資獎勵計畫有效期間為5年,提供每個「非複雜性」(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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