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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四、投資獎勵措施




                       南非貿工競爭部目前提供有多項產業發展獎勵措施,謹將與投資相關之獎勵措
                  施臚列如下:


                    (一)汽車投資獎勵機制(Automotive Investment Scheme, AIS)

                                南非貿工競爭部於2010年5月12日公布該項獎勵措施,希望經由獎勵

                           汽車廠商對新車款或零件的投資,提升工廠產量,增加就業機會,強化

                           汽車產業供應鏈,促進南非汽車產業的發展。獎勵內容包括:


                           1、依據所投資的生產性資產中符合規範的總值(需經貿工競爭部核

                                可),提供該總值的20%作為可稅現金補助(taxable cash grant);

                           2、對貿工競爭部所認定具有策略性的投資案件,額外提供其投資額5%

                                至10%的可稅現金補助;


                           3、符合本AIS第7.2節所述之案件,提供所投資的生產性資產中符合規範

                                總額的5%作為可稅現金補助。

                    (二)商業處理服務中心(Business Process Services, BPS)獎勵方案

                                南非政府在2007年開始實施商業處理外包及境外服務中心(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 and Offshoring, BPO&O)獎勵方案,該獎勵方案內容


                           包括:

                           1、基本獎勵(base incentive):給予3年營運支出(operational expenditure)

                                獎勵,藉以縮小廠商在南非與國外營運成本差異;

                           2、持續性紅利獎勵(graduated bonus incentive):對創造就業機會超過年

                                度目標廠商,提供獎勵。


                                南非貿工競爭部於2014年10月修正上述商業處理服務中心獎勵方案,

                           以加速創造南非在商業處理服務產業部門之就業機會。新的商業處理服

                           務中心投資獎勵計畫有效期間為5年,提供每個「非複雜性」(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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