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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索馬利蘭29.6%人口具小學學歷,10.7%人口具中學學歷,15歲以上失業人口
約21%,15歲至24歲失業人口約52%,15至24歲人口男性識字率約74%,女性識字
率約55%。
15歲至64歲間勞動人口主要集中在哈薩格爾等大城市,惟僅少部分曾接受正規
技職教育,大部分為自營商或自家工作。
二、勞工法令
索馬利蘭勞動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 and Labour)訂定「非政府雇工勞動
法」,規範一般勞雇關係。依該法規定,勞工可組織工會,每天工作8小時或每週48
小時,每週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應支付勞工2小時時薪之25%。勞工每年享
有11天國定假日,國定假日加班應如實支付薪資。
勞工每週五休假,每年享有15日帶薪休假,以便在齋戒月過後休假及阿拉法日
時休假,另工作滿一年後可享有30日帶薪休假,若每年病假超過15日,雇主可扣除
帶薪休假,婦女懷孕享有14日產假。
勞雇發生爭議應向勞動勞動主管單位投訴,該單位可不定時進行勞動檢查,確
保雇主遵守勞動法,雇主若遇解僱員工,應於解僱日前30日以前書面通知當事人,
並應支付當月份全部薪資,另工作滿一年後解僱應加發一個月薪資。雇主依法應為
勞工加保,若發生職災死亡,雇主應支付15日薪資作為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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