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史瓦帝尼
P. 40
史瓦帝尼投資環境簡介
1、資本財抵減(capital allowances):製造過程中使用的工廠與機器於使
用第1年可提列50%之費用,其後每年可攤提餘額之10%,直至該資
本財結束年限;其他興建旅館、廠房及員工宿舍等亦有不同比例之加
速折舊措施。
2、出口信貸保證方案:為外銷市場而製造產品的投資人可向本地銀行
申獲基金,以利其接單生產;史國政府透過中央銀行提供貸款擔保。
3、營業虧損可遞延:公司當年之虧損,不論金額多寡,均可遞延至未
來營利年度中予以抵扣申報所得。
4、5年工作證及居留權:適用新成立公司之外籍董事、高階管理幹部及
重要技術人員。
5、在自由化外匯制度下,企業營運利潤及股利可全數匯出;外籍員工
之薪資亦允許匯出。
另史國身為南部非洲關稅同盟(SACU)、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自由
貿易區、SADC與歐盟經濟夥伴協定(SADC-EU EPA)、南部非洲關稅同盟與莫三
比克及英國經濟夥伴協定(SACUM-UK EPA)、非洲自由貿易區(AfCFTA)及未
來推動成立之三方共同體(Tripartite)成員,對外商來史國投資設立據點,提供一
個拓展區域與全非洲,乃至歐洲廣大市場的潛在機會。其中,SADC-EU EPA於
2016年10月10日生效,歐盟提供史國等6個SADC會員國100%進口產品免關稅。透
過此一協定,史國銷歐計有9,600多項產品免關稅與配額。
此外,臺史ECA已於2018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即日起史國出口至我國之蔗
糖、牛肉、豬肉、蔬菜、松木、漁產及紡織品等,共153項產品可立即或分期降為
零關稅,蔗糖則在8.1萬公噸配額內免稅,此為我國當初回應史國簽署ECA之核心
內容,深受史國各界重視。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