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史瓦帝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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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瓦帝尼投資環境簡介







                           1、資本財抵減(capital allowances):製造過程中使用的工廠與機器於使

                                用第1年可提列50%之費用,其後每年可攤提餘額之10%,直至該資


                                本財結束年限;其他興建旅館、廠房及員工宿舍等亦有不同比例之加
                                速折舊措施。


                           2、出口信貸保證方案:為外銷市場而製造產品的投資人可向本地銀行

                                申獲基金,以利其接單生產;史國政府透過中央銀行提供貸款擔保。

                           3、營業虧損可遞延:公司當年之虧損,不論金額多寡,均可遞延至未

                                來營利年度中予以抵扣申報所得。


                           4、5年工作證及居留權:適用新成立公司之外籍董事、高階管理幹部及

                                重要技術人員。

                           5、在自由化外匯制度下,企業營運利潤及股利可全數匯出;外籍員工

                                之薪資亦允許匯出。


                       另史國身為南部非洲關稅同盟(SACU)、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自由

                  貿易區、SADC與歐盟經濟夥伴協定(SADC-EU EPA)、南部非洲關稅同盟與莫三

                  比克及英國經濟夥伴協定(SACUM-UK EPA)、非洲自由貿易區(AfCFTA)及未

                  來推動成立之三方共同體(Tripartite)成員,對外商來史國投資設立據點,提供一

                  個拓展區域與全非洲,乃至歐洲廣大市場的潛在機會。其中,SADC-EU EPA於


                  2016年10月10日生效,歐盟提供史國等6個SADC會員國100%進口產品免關稅。透

                  過此一協定,史國銷歐計有9,600多項產品免關稅與配額。

                       此外,臺史ECA已於2018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即日起史國出口至我國之蔗

                  糖、牛肉、豬肉、蔬菜、松木、漁產及紡織品等,共153項產品可立即或分期降為

                  零關稅,蔗糖則在8.1萬公噸配額內免稅,此為我國當初回應史國簽署ECA之核心


                  內容,深受史國各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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