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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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來源於中國 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外的收入

                           收入來源/居民種類                    大陸境內的 與中國大陸機 與中國大陸

                                                        收入             構/場所有實際 機構/場所無


                                                                       聯繫                 實際聯繫

                           居民企業                              ○                ○                ○

                  非居 在中國大陸設立機構/場所                            ○                ○                ○


                  民企 未在中國大陸設立機構/場                            ○                n/a              n/a

                  業       所



                           2、企業所得稅稅率


                                     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境外的所得,法定稅率為25%。

                                (實際按規定的各項優惠稅率實行)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立

                                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大陸

                                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法


                                定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

                                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立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

                                就其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法定稅率20%

                                (實際減按10%)徵收(如適用的稅收協定稅率更低或有免稅規定,


                                依照協定的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西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企業納稅申報採取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進行匯算清繳的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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