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07年11月9日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預計1年後施行,該法分為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附則等5章,合計53條條文。勞動事件法明確建立有別於其他民事案件的勞動事件調解制度,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其中有關該法第37條工資之推定與第38條工時之推定內容,將各類薪資所得推定為「工資」,出勤紀錄推定為「工時」,舉證責任轉換至雇主後,對資方勞務管理預期會產生影響。
本會鑒於該法內容對企業之營運與人力規劃影響重大,為促使中部地區企業瞭解法令內容,特邀請勞雇雙贏顧問有限公司謝清風總經理以「勞動事件法介紹與實務案例解析」為題發表演講,除介紹勞動事件法外,將深入探討其中有關工資與工時之推定內容與實務案例,以協助企業檢視勞動事件法下工作規則之訂立,俾利企業遵循法令,歡迎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