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4
緬甸中央銀行於2025年6月24日發布第16/2025號公告,成立「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行中央委員會」,共15人,由央行副行長擔任組長,旨在系統性推動與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行相關之各項業務。公告内容簡譯如下;
緬甸聯邦共和國
緬甸中央銀行
成立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行中央委員會
公告號 16/2025
(2025年6月24日)
1. 為系統性推動與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行相關之各項業務,根據國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2025年5月1日所批准之許可,特以下列人員組成「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行中央委員會」:
1. 緬甸中央銀行 副行長 組長
2. 運輸暨通訊部 資訊技術及網路安全局 局長 成員
3. 計畫暨財政部 金融監管局 局長 成員
4. 緬甸中央銀行 貨幣政策事務、研究、國際關係及培訓總局 局長 成員
5. 緬甸中央銀行 金融機構規範與監管局 局長 成員
6. 緬甸中央銀行 行政與人力資源發展局 局長 成員
7. 緬甸中央銀行 貨幣管理局 局長 成員
8. 緬甸中央銀行 外匯管理局 局長 成員
9. U Kyaw Soe Lin緬甸銀行協會 中央執行理事 成員
10. U Min Wint Oo緬甸支付聯盟(MPU) 主席 成員
11. U Zaw Min Oo緬甸電腦總會 副主席 成員
12. 外部專家 1名 成員
13. 外部專家 1名 成員
14. 緬甸中央銀行 金融市場、支付及結算局 局長 秘書
15. 緬甸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研究小組 組長 聯合秘書
1. 委員會之職責如下:
1. 所有關於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的研究、試點、發展及運營,均須在緬甸中央銀行行長指導下,進行監督及執行。
2. 負責CBDC發行及相關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之協調與討論,發表報告、舉辦研討會、與國內外專家及相關組織建立聯繫並進行協調。
3. 為確保CBDC相關業務能順利實施,必須制定先期工作流程,並擬定分階段執行之業務計畫,經呈報緬甸中央銀行行長取得批准後,依據計畫推動並加以監督執行。
4. 需研究分析其他國家目前已發行之CBDC的設計、技術、監管框架、現行支付系統以及貨幣政策層面的影響,並評估對金融穩定相關潛在損失風險以及整體經濟領域的可能影響。
5. 研究評估帳本技術(Ledger Technology)、資料庫(Database)及數位平台(Digital Platforms)系統,並對網路安全(Cyber Security)及韌性(Resilience)相關計畫進行評估作業。
6. 監督編制與現行金融系統能相互銜接運作之CBDC發行所需的法律、作業程序、規章制度及標準。
7. 監督進行與CBDC相關業務所需之人力資源規劃、能力提升訓練及資金預算編列等工作。
8. 監督執行CBDC業務所需的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工作。
9. 設立CBDC業務所需的各項工作委員會及其職責,並監督其工作執行情況。
Thant Thant Swe
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