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CNSC 2026.9.4(駐南非代表處經濟組摘譯)
喀麥隆與歐盟經濟夥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自2026年8月4日起進入第11階段關稅減讓。依據最新措施,第1類及第2類產品已實現100%關稅減免,第3類產品關稅減讓幅度則提高至70%,持續推進雙方貿易自由化進程。
依產品對喀麥隆經濟的重要性,關稅減讓產品分為3類:第1類主要為藥品、醫療設備、肥料及種子等原料與資本財;第2類包括部分工業設備、商用車輛及供當地生產使用之投入品;第3類則涵蓋部分車輛、機車、電子設備及其他關稅收入較高之產品。目前前兩類產品已完全免除關稅,第3類則仍依期程逐步降稅。
喀麥隆國家托運人委員會(Cameroon National Shippers’ Council, CNSC)指出,關稅降低可望減少喀麥隆企業自歐盟採購設備、原料及其他合格產品之成本,進而提升企業競爭力;EPA同時有助喀麥隆企業擴大對歐盟市場出口。惟出口商欲享有優惠待遇,仍須符合原產地規則及特定產品要求。CNSC並於今年4月與歐盟等單位合作辦理培訓,協助業者掌握EPA原產地證明等規定。
CNSC提醒,優惠關稅待遇取決於產品稅則分類及HS Code,且每年減讓階段適用之產品清單可能調整,業者進出口前應向喀麥隆海關確認最新規定。另一方面,進口關稅持續降低亦可能增加歐盟產品對當地產業的競爭壓力,並減少政府關稅收入;此外,免除進口關稅並不代表相關產品可免除其他稅捐、規費或進口程序。
資料來源:TECHNICAL MEMO: CAMEROON-EU EPA: ALL ABOUT THE 11th PH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