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5
緬甸證券交易委員會(SECM)委員U Htay Chun表示自本(2020)年3月份起外國人將可購買上市公司股票,上限為該公司股份35%。緬甸政府於2019年7月12日公佈第1/2019號通告(https://secm.gov.mm/wp-content/uploads/2019/07/Noti-1-2019-2.pdf),允許外國人可參與緬甸上市公司之每日股票交易,即可在緬購買上市公司股票。至於可購買之名單及購買程序將在近期內公佈。
根據第1/2019號通告,仰光證券交易所應遵循下列5項要求:
上市公司對外國人參與每日股票交易時則須遵守以下2項規定;
根據緬甸2017年新公司法規定,已開放緬資公司外國人最多佔股35%,仰光證交所依此准許外國人可購買35%以下的股份。
緬甸計劃、財政暨工業部已於2019年12月2日公佈第97/2019號通告規定,自即日起允許居住在緬甸之外國人及投資者合法購買緬甸國債,投資人必須透過證券交易公司購買,該證券交易公司則須按照緬甸央行於2017年11月9日公佈之Operational Procedure 及T-Bond,T Bill Offering Memorandum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