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資料來源:越南法律圖書館網站2020年12月23日
越南工商部於2020年12月7日發布第44/2020/TT-BTC號公告,規定暫時停止醫療口罩、醫療手套及供防疫使用的防護裝備之暫時進口又復運出口的營業項目。
暫時進口又復運出口之營業項目係依據越南財政部2017年6月27日第65/2017/TT-BTC號貨品進出口之海關貨物編號來建立,如下:
第39章:海關貨物編號 3926.20.90 (貨品名稱:醫療手套)
第40章:
第62章:海關貨物編號6210.10.90 (貨品名稱:供防疫使用之防護裝備,包括:衣服、鏡、醫療口罩、防護帽、手套及鞋)。
第63章:
對於醫療口罩、醫療手套及供防疫使用的防護裝備己於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辦理海關暫時進口手續,將可依越南政府第69/2018/ND-CP號現行規定進行復運出口。
本公告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詳細公告內容刊登於越南法律圖書館www.thuvienphapluat.vn 網站,中譯內容僅供參考,倘有疑義,應以越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