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
資料來源:越南西貢時報網站2022年4月15日
編輯單位: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副總理黎明凱(Le Minh Khai)頃於4月14日簽署第460/QĐ-TTg號決議,有關至2030年公共債務之戰略,目標至2030年公共債務及政府債務分別不超過GDP之60%及50%。
根據該決議,在2021年至2025年間政府將致力控管國會核定2021年至2025 年5年國家預算及國家財政計畫,以確保達成國會核准之債務安全指標,包括預算上限及門檻。
預計至2030年,公共債務不超過GDP之60%,政府債務不超過GDP之50%。政府直接償債義務平均不超過國家總預算收入之 25%。政府外債不超過GDP之45%。
為實現該等目標,政府將定期評估公共債務、政府債務及償債義務之影響。在國年度家預算管理中,將同時控管國家預算超支及國家預算用於償債之比率,以確保在核准之範圍內。
政府亦將發行公債,主要為5年以上之公債,並在本土市場發行主權債券以滿足資金調動需求,且可藉以發展政府債券市場。發行主權債券可彌補預算赤字及重組政府債務計畫。
由於官方開發援助(ODA)及國外優惠貸款至2020年截止,政府需對關鍵部門提供新貸款,以改善資本效益,尤其促進永續發展之產業,例如適應氣候變化、改善環境品質、教育、醫療及科技等。
此外,政府亦將制定公共投資計畫,執行重要計畫案以解決國家及區域發展,以及區域互聯互通等議題。
政府亦將依法管理其擔保下之貸款,主要為國會及政府批准之國家重點項目提供貸款擔保。
地方企業及信貸機構之國外貸款亦將控制在限額以內。政府亦將改善法規以管控對外貸款,以符合國際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