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根據丹麥新聞媒體於8月16日報導,依丹麥2015年7月1日實施之新租賃法, 租戶居住在 1991 年之後建造的較新房屋或租用 2015 年之後已經過全面翻新的舊房產,應遵循以淨價格指數的租金監管之新租賃法繳納房租,該法另可讓私人房東能夠順應物價指數,隨通膨調漲租金。據相關專業評估,依目前的通膨狀況,已有將近 18 萬名租戶受到影響。 租戶公會( Lejernes Landsorganisation)估計,約有 95% 簽訂租約條款之之租金規定是根據淨價格指數進行監管。鑒於去年7月至今年7月之淨價格指數上漲至8.8%, 梅特總理認為,目前因處於創紀錄的高通膨“特殊情況”,對於該國之法令使一些租戶正在支付“一種雙重通貨膨脹”,已造成許多民眾面臨太高的經濟負擔壓力。 爰政府希望對私人出租物業的租金可以設定一個臨時上限監管, 例如兩年內只能最多增加 4%。伊亦提出,毫無疑問,當整個歐洲在經歷新冠危機以及面臨俄烏戰爭和全球供應危機導致通貨膨脹時,沒有政府能夠補償丹麥民眾,但伊表示,政府可以做出一些有針對性的努力。此外,政府建議應將引入不同的指數來特別規範租金,這樣租金就不會跟隨其他商品的價格上漲而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