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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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80%,其中最大的4家商業銀行資產合超過全部資產總額的60%,有大者

                           恆大,強者愈強之勢。4大商業銀行分別為:盤谷銀行(Bangkok Bank,

                           BBL)、泰京銀行(Krung Thai Bank, KTB)、開泰銀行(Kasikorn Bank,

                           KBANK)、泰國匯商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 SCB)。


                                我國在泰國設立之金融機構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子行),已設有春

                           武里、挽那、萬磅、羅勇等4家分行;另外,國泰世華、中國信託、第一

                           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銀行均設有辦事處。


                           華南銀行為響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擴大海外版圖,於2021年3月10日設立

                           曼谷代表人辦事處。

                                中信金控子公司中國信託銀行則於2017年8月取得泰國LH Financial

                           Group Public Company Limited(LHFG金融集團)35.6%股權,與原大股

                           東Land & Houses Group並列LHFG金融集團最大股東,正式插旗泰國市


                           場,目標5年內讓LH Bank躋身泰國資產規模前10大銀行,是我國金融業

                           打亞洲盃以來首宗成功進軍泰國案例。2021年3月31日中信金控與旗下子

                           公司中國信託銀行召開董事會,通過中國信託銀行以42億泰銖,收購泰

                           國LHFG金融集團23.3億股,交易後中國信託銀行將持有LHFG金融集團

                           46.6%股權,成為LHFG金融集團第一大股東。


                                在金融政策方面,2016年3月22日內閣會議通過2016-2020年第3期金

                           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對金融業為因應未來變化應做準備及發展方向作出

                           規定,旨在促進泰國金融業發展,以滿足更加多樣化的市場需求,並大

                           力支持東協各國間的投資貿易。

                                泰國第3期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主要包括4個方面,分別為:(1﹚


                           推廣金融服務、電子支付,提高金融系統工作效益;(2﹚支持東協地區

                           投資貿易聯繫,提高泰國金融業在拓展投資貿易及連接東協經濟共同體

                           (AEC)各國的金融業務潛力;(3﹚目標服務更多一般消費民眾、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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