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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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範,也延伸至美容美妝產品和保養品等。

                                相關產品要申請通過MFDA之登記許可時,需:


                           1、案件申請人須為緬甸居民(外國公司提出申請時,申請人須為該公
                                司居住在緬的代表人,MFDA會同時出具“Approval for importation of


                                Drug Samples”)

                           2、申請人須在6個月內完成付費、送樣、檢驗等程序

                           3、已獲得登記許可的產品有成分調整時,須通知主管機關並取得核可

                           4、更新登記許可


                              (1) 在原登記許可到期前60天前提出更新申請

                              (2) 某些情況下須重新送樣檢驗

                              (3) 初次送驗之產品有相關新事證須提出補充說明

                              (4) 藥物更新登記完成並取得新註冊號碼後,原註冊號碼即失效


                           5、美容美妝和保養品的標示要求:

                              (1) 產品名稱及功效

                              (2) 產品使用指示說明

                              (3) 產品成分表,受管制成分須標示比重

                              (4) 製造國家


                              (5) 製造公司名稱及地址

                              (6) 產品製造批號

                              (7) 產品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

                              (8) 其他產品使用須知

                                     相較於美容美妝和保養產品,同屬FDA規範的食品在申請製造


                                和產品進出口時,就有較明確的作業程序,以在緬生產製作食品為

                                例,業主須向緬甸聯邦共和國衛生部進行申請,申請食品生產所需附

                                帶文件如下: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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