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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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展局提交申請案,聘僱外籍員工人數應依公司需求而定,定期職位任期最長為5

                  年。馬國政府於2020年11月起落實執行雇主如要聘僱外籍員工,須先在政府設立的


                  人力資源網站「MyFutureJobs」刊登求才廣告30日以上,倘該途徑無法取得適合人
                  才,方可獲核可聘僱外籍員工,造成外商普遍抱怨。



                  三、僱用外籍勞工規定



                       馬來西亞的製造業、建築業、服務業(家庭幫傭、餐館工人、清潔工、搬運


                  工、福利救濟收容所、洗衣店、島嶼度假勝地工人、高爾夫球俱樂部球童)及農業

                  領域業者,得以僱用外籍勞工。



                                  國    家                                 核准之工作範圍


                  印尼、柬埔寨、寮國、緬甸、尼泊爾、 製造業、服務業、農業、種植業及建築業

                  菲律賓、泰國、越南、斯里蘭卡、土庫

                  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


                  印尼                                        男性可在製造業除外之所有產業、女性則

                                                            應按相關法規

                  印度                                        農業、服務業(金匠、廚師、批發/零

                                                            售、裁縫、理髮等)及建築業(安裝高壓


                                                            電纜)

                  孟加拉                                       依據政府協定之種植業


                  註:核准僱用外籍勞工需視個案而定,並附帶因時代不同所訂的各項條件。雇主需

                       盡力嘗試尋找合格的馬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不果後,外勞申請始能獲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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