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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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衛生所採取的措施,以及調查任何相關的事項。

                    (六)1967年勞資關係法


                                該法係管理資方、勞方與職工會間的關係,其中包括預防與解決勞資
                           爭端的事項。相關綱領包括下列數點


                           1、保護資方、勞方及其工會的合法權利。

                           2、處理承認的要求及職工會代表集體談判的議程,如相關之升級、調

                                職、招聘、解僱、復職、職責的分配,以及禁止因上述事項引起的罷

                                工與封閉工廠的事項。


                           3、強調以自我管理為勞資和諧關係的關鍵,藉此雇主與工會在沒有外

                                來幹預的情況下,談判及解決歧見。

                           4、人力資源部部長可於勞資爭端的任何階段中介入或將爭端移交工業

                                仲裁庭裁決。


                           5、任何已移交交工業仲裁庭審理之集體協議或經工業仲裁庭判決事項

                                的爭執,禁止罷工或封鎖工廠。


                  三、薪資水準



                       馬國政府頃宣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將全國最低薪資自每月1,200馬幣調高至


                  1,500 馬幣(約合 347 美元),惟初期將僅先適用於大型企業與國營企業

                  (Government-linked Companies,GLC),至於微型(micro companies,少於5位員

                  工)將暫緩實施該薪金制。

                       馬國政府最近一次於2020年2月1日調整最低薪資,當時漲幅為100馬幣(約24

                  美元),自1,100馬幣(約238美元)調高至1,200馬幣(約286美元)。以馬國製造商


                  聯合會(FMM)為首之馬國企業界認為,馬國政府調高最低薪資之決策過於倉

                  促,其漲幅高達25%,將對整體薪資成本產生連鎖效應,並對營業成本造成影響,

                  甚至可能會影響經濟復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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