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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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環境簡介







                                星幣5,000萬元。申請者如經營多項事業,則必須以其經營企業中營

                                業額最高的公司作為申請投資計畫的主公司。如單一事業之營業額未


                                達到申請門檻,申請者也可以提出由其經營之關係企業的財務資料加
                                總。


                           4、如果申請者的公司屬於未上市的私人企業,申請者必須持有至少30%

                                的股權。此外,申請者於公司內的任職狀況,與其經營企業的營收、

                                獲利情形也將納入審核參考範圍。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的投資方案包括以下兩項投資方案,申請者

                                可從中擇一:

                                A方案:將星幣250萬元以上投資於新設立或已設立的新加坡私人公

                                          司。

                                B方案:將星幣250萬元以上投資於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認可的私募


                                          基金。

                                有關GIP計畫詳情(包含上述方案A之投資列表)請見Contact

                           Singapore 網站 https://www.contactsingapore.sg/tc/investors-business-owners/

                           invest-in-singapore/global-investor-programme。

                    (三)申請永久居留(受理單位: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


                                只要符合以下條件者,即可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PR, Permanent

                           Residence):

                           1、新加坡籍國人或永久居民可為其配偶及21歲以下之子女一起申請居

                                留權。

                           2、新加坡籍國人可為其父母一起申請居留權。


                           3、擁有新加坡EP或S工作准證者。

                           4、投資者或創業家。

                                在送件齊全之後,一般而言,約需3至6個月的時間,新加坡移民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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