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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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地貨幣計價的融資管道以進行貿易與投資活動、分散國

                  際貿易匯兌風險、降低對單一貨幣之依賴、且有助印尼盾匯率穩定,因此也將有利

                  促進印中雙邊投資及貿易發展。


                       獲准依前述清算架構在印尼辦理印尼盾與人民幣交易業務(包含結算、融資、

                  兌換、外匯避險等服務)之銀行共計12家,包含印尼國家銀行(BNI)、印尼獨立

                  銀行(Bank Mandiri)、印尼中亞銀行(BCA)、印尼人民銀行(BRI)、寶石銀行

                  (Bank Permata)、印尼大華銀行(Bank UOB Indonesia)、中國銀行(香港)雅加


                  達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印尼華僑銀行(Bank OCBC NISP)、

                  Bank Danamon Indonesia、以及印尼馬來亞銀行(Bank Maybank Indonesia)。獲准

                  在中國大陸經營該業務之銀行共計8家,包含印尼獨立銀行上海分行、工商銀行、

                  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寧波銀行、馬來西亞銀行上海分行、以及大華銀

                  行。


                       此前印尼已與日本、馬來西亞、泰國等進行當地貨幣清算合作。印尼盼持續透

                  過此類合作架構,推廣使用印尼盾作為交易貨幣,提升印尼盾匯率穩定度,並藉此

                  加強與合作夥伴間貿易及投資關係。據報載,印尼央行國際處處長Doddy Zulverdi

                  表示,印尼央行未來可能亦將與沙烏地阿拉伯研商進行當地貨幣清算合作。

                       然而,印尼央行D處長表示,目前80%印尼企業尚不清楚印尼與其他國家進行


                  中之當地貨幣清算合作架構。據印尼中亞銀行首席經濟學家David Sumual表示,相

                  關合作架構法規細節尚未明朗,且企業已習慣美元計價交易方式及相對應之避險方

                  法,因此大部分企業目前仍維持使用美元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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