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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Incentives
四、投資獎勵措施
(一)肯塔基州再投資法案(KRA):在期限內投資至少2500萬美元的合格設備
和相關成本在製造及相關職能的肯州公司,則可獲永久提供稅收抵免。
(二)肯塔基州工業振興法(KIRA):投資關閉或面臨危機的製造或煤礦開採或
加工業務,創造25個工作或計畫僱用至少500人,可獲稅收抵免。
(三)肯塔基企業倡議法案(KEIA):適用製造、非零售服務或技術活動,農業
綜合企業、總部運營、替代燃料、節能替代燃料、再生能源或旅遊勝地開
發項目等公司,投資至少50萬美元,無創造就業的要求,KEIA退還該等
公司支付的營建成本、輔助設備、研發設備和電子處理設備等銷售稅和使
用稅。
(四)肯塔基州企業投資項目(KBI):為新設立企業或擴大經營的企業提供稅
收抵免和工資評估。需要提供至少10個新增全職就業崗位和至少10萬美元
投資才符合標準。
(五)能源獨立激勵法案(IEIA):至少需要2500萬美元資本投資為替代燃料使
用的設施,或至少1億美元投資主要原料使用煤的替代燃料設施。根據電
力來源的電力輸出最低標準,至少投資100萬美元于可再生電力設施。
(六)Bluegrass State Skills Corporation Skills Training Investment Credit:肯塔基
州所得稅對現有企業贊助職業或技能培訓計畫升級雇員利益提供信貸。
(七)Bluegrass State Skills Corporation Grant Reimbursement Program:為定制企業
和特定行業培訓提供相匹配的補助資金。
(八)SBIR-STTR匹配資金專案:滿足第一階段(高達15萬美元)第二階段
(高達50萬美元)的聯邦小企業創新研究(SBIR),和獲得肯塔基州高科
技小企業稱號的小企業技術轉讓(STTR),願意搬遷到肯塔基州的企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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