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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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地馬拉投資環境簡介
(5)保證人經合法驗證之身分證影本。
(6)保證人收入證明。
(7)近5年內居住國核發之無犯罪前科紀錄證明。倘該國無核發無犯罪
前科紀錄或類似證明應檢具該國無核發該項紀錄證明文件。
(二)永久居留(瓜國移民局規定)
1、申請表
2、護照正本及護照影本乙份(須經驗證)
3、必備文件
(1)駐瓜地馬拉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核發之有效護照證明文件。與瓜
地馬拉無邦交關係之國家國民須檢附出生證明。
(2)近5年內居住國核發之無犯罪前科紀錄證明。倘該國無核發無犯罪
前科紀錄或類似證明應檢具該國無核發該項紀錄證明文件。
(3)依據第95-98移民法第21條規定:
A. 以投資人身分,檢附合法投資文件予以證明。
B. 以投資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身分。
C. 瓜地馬拉籍國民之眷屬:無瓜地馬拉籍之配偶,子女及父母親。
D. 登記為臨時居留之裁定影本。
E. 具科學、技術、藝術及體育方面傑出表現證明。
(4)前瓜地馬拉保證人或新保證人保證擔保或同意函。
註:詳細規定請上瓜國移民局網頁查詢,網址www.migracion.gob.gt。
另建議委託律師申請臨時居留及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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