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宏都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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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都拉斯投資環境簡介
(二)勞工工作態度
宏國勞工供應充裕,惟因教育水準不高,技術訓練不易於短期完成,
又因人民生活費高,無儲蓄概念,工作態度較不積極,需要有策略性的
輔導,以利工廠營運。
二、勞工法令
(一)有關工作時數方面
普遍約為上午8時至9時迄下午5時至6時。政府機關
工作時間
早上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早班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晚班每天6小時,每
不得超過
週36小時;混合班每天7小時,每週42小時。
每週正常工時 44小時
(二)工資方面
工資乃依資方與勞工(工會)所訂合約計算。
加班給付:日間工作每週超過1小時,應加付薪資25%,夜間加班每
小時應加付50%,惟如加班時間為夜班工作之延長,每小時則應加付75%
至100%。
加發第7天工資:連續工作6天,或6天內工作滿48小時。(第112號法
案規定,固定工人每週應支薪7天,每年13個月,另加發年中獎金1個
月,共14個月,勞工除國定假日外,每週有1天之休假,假日工作應支2
倍薪資)。
付薪假日:1月1日、4月聖週該星期之星期四、星期五、9月15日、10
月初莫拉桑週(Morazan week)之星期三至星期五、12月24日下午及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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