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宏都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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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都拉斯投資環境簡介






                    (二)勞工工作態度

                                宏國勞工供應充裕,惟因教育水準不高,技術訓練不易於短期完成,


                           又因人民生活費高,無儲蓄概念,工作態度較不積極,需要有策略性的
                           輔導,以利工廠營運。



                  二、勞工法令



                    (一)有關工作時數方面


                                                  普遍約為上午8時至9時迄下午5時至6時。政府機關
                                  工作時間
                                                  早上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早班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晚班每天6小時,每
                                  不得超過
                                                  週36小時;混合班每天7小時,每週42小時。


                               每週正常工時             44小時


                    (二)工資方面

                                工資乃依資方與勞工(工會)所訂合約計算。


                                加班給付:日間工作每週超過1小時,應加付薪資25%,夜間加班每

                           小時應加付50%,惟如加班時間為夜班工作之延長,每小時則應加付75%

                           至100%。

                                加發第7天工資:連續工作6天,或6天內工作滿48小時。(第112號法

                           案規定,固定工人每週應支薪7天,每年13個月,另加發年中獎金1個


                           月,共14個月,勞工除國定假日外,每週有1天之休假,假日工作應支2

                           倍薪資)。

                                付薪假日:1月1日、4月聖週該星期之星期四、星期五、9月15日、10

                           月初莫拉桑週(Morazan week)之星期三至星期五、12月24日下午及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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