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宏都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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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都拉斯投資環境簡介






                    (七)退休金

                                付給社會保險費用之3.5%,分配至退休金計畫使用。

                    (八)工作許可

                                欲僱用外籍員工,須預先向勞工及福利部申請。


                    (九)員工訓練

                                1972年12月,宏國政府創立「國家職訓中心」(INFOP),訓練全國勞

                           工。該中心財務來源由政府、社會團體及私人企業捐贈。

                    (十)福利


                                工人可自由組織工會,資方應負擔勞工職訓費用,視企業規模大小提

                           撥薪資1%作為訓練費用;及視企業規模大小,依政府公告每年最低薪資

                           給付7.2-8.7%之社會保險費用。

                    (十一)宏國勞工法令因工會及企業與政府三方需求與協商結果,時有修法,業


                           者來宏經商投資,宜事先聘請專業勞工律師及會計師協助確認適用之最

                           新法令與應繳勞工相關給付,並依規定辦理,以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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