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尼加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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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投資環境簡介
(五)向公司所在地之稅務機關註冊日記帳簿、明細分類帳簿、總帳簿、公司章
程及股東協議書(相關文件均需公證)。
(六)向公司所在地市政府註冊,並繳驗送公司章程及股東協議書及向公司所在
地之稅務機關註冊日記帳簿、明細分類帳簿、總帳簿。
(七)如未來要進口消費品或生產工具需向海關總署(Dirección General de
Servicios Aduaneros, DGA)進口處註冊。
(八)向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及當地幣帳戶。
(九)完成上述程序後,尼國工商部(MIFIC)投資及出口服務處將依據公司營
業性質及種類列入相關產業法令加以管理。
(十)根據促進外人投資條列(344號法規)及其實行細則,將新投資之公司納
入外人投資及統計系統。
(十一)以上各項手續於辦理過程中,重要相關費用項目有:
1、登記外商公司費用:公司登記資本額1%之費用,最低1,000、最高
30,000尼幣;商業登記及帳冊簽章:300尼幣;帳冊或文件逐頁簽
章:每頁1尼幣;授權書登記:每份300尼幣。
2、隨時接受外人投資主管機構派員實地勘查,並需負擔勘查人員交通
及工本費。
3、市政府註冊證明:表格費:每份5尼幣;資本額在尼幣5萬以下者繳
納505尼幣、逾5萬尼幣以上者,繳納資本額1%,並按前述1%金額加
計1%作為註冊證明之證照稅。
4、相關罰金:廠商完成市政府商業登記30天內,務必完成納稅人登
記,否則將被開立750尼幣之罰金。
倘若欲設立免稅區或在免稅區設廠,則所有投資設立公司程序可委由免稅
出口區委員會辦理;鑒於語言及法令差異,為避免因誤解而造成延誤或困難,
建議我商在條件許可下,於投資申請過程中,盡可能委託具專業經驗之可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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