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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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令,與政府簽訂之採購合約,本國產品將較同等級之進口品有5%至70%

                           之價差優惠。據該法令規定,政府進行採購工業產品時,倘同類國產品


                           最低報價較進口產品最低報價高40%以內,仍將以國產品為優先採購對

                           象;政府進行採購初級產品及農牧產品時,同類進口品最低報價需增加

                           20%至70%,如國產品最低報價較增加報價之進口品為低,仍將以國產品

                           為優先採購對象;服務合約國內公司最低報價較國外公司最低報價高10%

                           以內,仍將以國內公司為優先簽約對象;另省市政府進行工程及服務招

                           標案時,至少須僱用該省或市70%居民之勞工。


                    (十)實施個人綜合所得稅法(IRP)

                                巴國政府於2012年8月1日頒布第9371號法令並自該日起施行,開徵首

                           年僅針對年所得逾最低工資120倍之納稅義務人,即按年所得超過1億

                           9,900萬巴幣(約4萬美元)自然人、公司或法人列為課稅單位。另營利事


                           業無論所得多寡,亦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巴國財政部表

                           示,該稅法自2004年始即爭議不休,嗣經8年多方努力結果,終於付諸實

                           施。該法為巴國最公平稅法之一,有利於巴國經濟步上正軌及財富重分

                           配。報導亦指出,開徵首年計有2,300位年所得逾最低工資120倍之納稅

                           人,均需申報應納稅額。據巴國稅務機關登記資料顯示,目前登記在案


                           之營利事業計867家廠商。

                  (十一)頒布「巴拉圭保護競爭法」施行細則

                                2014年4月15日巴國前總統卡提斯頒布「巴拉圭保護競爭法」施行細

                           則(第1490號法令,La Ley de Defensa de la Competencia),並自即日起生

                           效實施。依法設置全國保護競爭委員會(Conacom),職掌競爭法政策及


                           法規擬訂、事業活動暨經濟情況調查及違反本法案件之調查暨處分等事

                           項。本法旨在鼓勵與保護公平競爭、制裁反競爭行為(非法壟斷行為、

                           限制競爭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及保護消費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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