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烏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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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八)機場及港口免稅區計有8處,其中以首都Montevideo港最為重要,依據第

                           16.246 號法令及 2015 年「新海關稅法」( Nuevo Codigo Aduanero,


                           CAROU)規範在此區域內之貨物可自由流通,享免稅及貨物存放5年並
                           可展延。


                    (九)烏拉圭「公私部門共同參與法」(Participación Público-Privada,PPP)規範

                           於17/012、280/012及251/015行政法,旨在政府部門委託私部門,雙方訂

                           定契約,在特定期間委辦基礎建設、營運及勞務,並給予貸款。基礎建


                           設包括道路、鐵路、港口、機場、電力、廢棄物回收;社會建設包括監

                           獄、城市發展相關設備,廠商可向「國家發展委員會」(Corporacion

                           Nacional para el Desarrollo,CND)提出申請。

                    (十)「暫准通關」(Admision Temporaria)相關法令為18.184及55/009號,可

                           享免稅,於18個月內須出口必要時可申請可展延18個月,主要用於工業


                           出口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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