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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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式,爭取商機,惟巴西1993年6月21日發布的8666號政令規定可參加招標
者包括:巴西公司、在巴西設有分公司之外國公司、或在巴西未設有分公
司但獲巴西有關當局批准之外國公司,但該政令第32條條例第4條附帶條
件規定:未獲巴西當局批准,且未在巴西設立分公司之外國公司亦可參加
該國「國際性招標」(International Licitation),惟此種外國公司在巴西須
有法定代理人,俾負責法律相關事務。
參與招標的外國公司,須透過巴西駐外使館或 法定翻譯人,將相關
文件譯成葡文後,送交招標負責單位。此外,8666號政令第2條條例規
定:若參加招標者所提之競標條件不相上下時,負責單位將以巴西公司或
國產品列為優先考慮採購對象。
六、投資環境分析
(一)當地投資條件
巴西領土區分為26州和一個聯邦行政區,按其地理位置分為東南、
南、中西、北及東北五個區域,其中以聖保羅(São Paulo)、里約(Rio
de Janeiro)、聖靈(Espirito Santos)和敏那斯(Minas Gerais)等四個州所
在之東南區,其消費潛力居巴西五大區之冠。
巴西面積廣闊,氣候涵蓋熱帶及溫帶,故農牧業發達;巴西高嶺土、
鈮、鎳、鐵砂、銅等礦產蘊藏豐富,業者易於取得生產原料。此外,巴西
海岸線長達7,408公里,近、遠洋漁業因而深具發展潛力。
巴西目前人口2億多,排名世界第五位,僅次於中國大陸、印度、美
國和印尼。巴西為一傳統移民國,其原住民為印第安人,當葡萄牙人於公
元1500年進入巴西後,歐洲人開始移進,其後引進黑奴種植甘蔗和咖啡。
第二次大戰期間,巴西並未受到戰爭禍延,歐洲及亞洲移民大量湧進,使
巴西成為130餘國人種大融爐。目前巴西華僑約16萬餘人、日裔15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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