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巴西
P. 48
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人、韓僑則有5萬人,而義大利、德國及阿拉伯(猶太、黎巴嫩、土耳
其)移民及後裔更超過4,300萬人。
(二)巴國投資相關法令
現行「外資管理法」頒布於1962年9月3日(第4131號法)。至「外資
管理法施行細則」,則於1965年2月17日始公布實施(第55762號令),嗣後
曾數度修正。外資管理法第1條對適用該法之外資有明文規定,一般即以
該項規定當做外資之定義,其規定為:「凡屬外國人之資金、技術、機器
設備或貨物等,於進入巴西時不需支付外匯且其目的係為生產、服務等經
濟活動者,適用本法。」
(三)主要投資獎勵措施
上述法令內容中,無投資獎勵措施,事實上,巴西提供投資獎勵措施
視地點而定,聯邦、州、市政府對投資設廠生產者,提供免費之土地使
用,或在進口稅、工業產品稅、貨物流通稅、地價稅等賦稅項目方面所給
予減免的優待不盡相同。玆將巴西聯邦政府、部分州政府及市政府之租稅
優惠獎勵措施,敘述如下:
1、聯邦政府:巴西聯邦政府對目前提供外商投資獎勵,視地區和產業而
定,茲說明如下:
(1)地區:目前聯邦政府只有對在亞瑪遜州瑪瑙斯自由貿易區投資生
產業者提供賦稅減免優惠,其優惠程度則視其生產計畫而定。區
內消費用之進口品免付進口稅;如供區內生產且將成品運往區外
巴西市場消費之進口原料,目前為正常進口關稅之12%;區內消
費或區內生產之進口產品,或生產而將成品運往區外巴西市場消
費之產品,均免徵工業稅(IPI)。
(2)產業:巴西自2019年開始生效實施汽車獎勵投資臨時措施ROTA
2030,為期15年。其主要內容係就在巴西從事汽車研發之公司,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