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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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4、外國法人在巴西設立公司所需準備文件
外國法人在巴西設立公司所需文件,與自然人在巴西設立公司所
需文件稍有不同,但所有文件亦須經地方法院公證與外交部認證及巴
西駐當地辦事處認證後方可生效,文件內容如係以葡萄牙文以外之其
他外文陳述者,須經巴西法定公證翻譯官翻譯成葡文,並經巴西公證
行公證後始可生效,其所需之文件如下:
A. 公司合法登記成立之證明(如公司營業證或營業執照)。
B. 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如董事名冊、董事會議紀錄、護照(首頁
有照片及個人資料))。
C. 完整公司章程內容。
D. 巴西法定代理人之授權書。
E. 巴西法定代理人之住址證明、身分證及稅卡影本公證各3份。(巴
西法定代理人需持公民證或永久居留證。)
5、從國外派專人前來經營
巴西幅員遼闊,市場規模大,外國法人或自然人如前來巴西投
資,投資金額一般都十分龐大,為能確切掌握巴西公司的運作,常須
從國外派高級幹部及專業人員前來經營及監督,惟高級幹部及專業人
員前來巴西工作時,須先面臨申請巴西居留權問題;一般而言,投資
移民為外國法人或自然人取得巴西居留權,爾後再取得巴西公司所有
經營權之最佳方式。
巴西法令規定:以投資移民方式申請巴西居留權,個人最低限投
資巴幣50萬元(約10萬美元)。透過投資移民之申請,外國自然人有
權取得全家人的永居居留證。送完件後,約30-45天可取得巴西永久
證,申請手續宜委請專門辦理移民案件之律師為佳。
以外國法人(公司名義)投資,每巴幣60萬元以上可取得1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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