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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一)投資政策及法令
1、投資政策
長期以來,巴西政府為扶植本國產業,對外資向採歧視性待遇。
然1990年代起,為改善其經濟體質,增強其產業競爭力,已逐漸改採
較為開放之政策,並著手修改種種歧視性措施,基於此一背景,巴西
對外資提供之融資或稅賦優惠相對於其他國家遜色許多。但巴西取得
土地之成本,則遠較其他國家低廉。
2、法源及其要旨
現行「外資管理法」頒布於1962年9月3日(第4131號法)。至
「外資管理法施行細則」,則於1965年2月17日公布實施(第55762號
令)。嗣後曾數度修正。
外資管理法第1條對適用該法之外資有明文規定,一般即以該項
規定當做外資之定義,其規定為:「凡屬外國人之資金、技術、機器
設備或貨物等,於進入巴西時不需支付外匯且其目的係為生產、服務
等經濟活動者,適用本法。」
3、外資之限制
外資禁止從事包括核能發展、醫療健保服務及郵局。限制外資投
資領域則有:採礦及水力發電、報紙、雜誌、電視、廣播、航運、國
內航線之航空公司、公路運輸業以及農村土地及邊境地區之收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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