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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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在當地經營現況及投資機會
者:以銷售機器設備,需要技術人員在當地負責售後服務工作;
(3)配銷發貨者:在當地設立發貨倉庫或配銷據點,負責當地客戶
之聯繫與開發,同時兼顧鄰近歐盟國家市場拓銷。
3、可供引進技術合作項目或可在當地技術合作項目
法國具發展潛力之產業計有電子暨通訊、多媒體軟體技術、汽
車、航太、運輸設備、環保設備、農產食品加工、醫藥、辦公室設
備、高級服飾、電機、塑膠、化工、生化、鋼鐵等產業,我國業者可
透過法國在臺協會經濟處、商務處、或我駐法國代表處經濟組單位查
詢相關工商業科技合作投資機會。
4、非關稅貿易障礙及投資限制
一般法國市場皆符合國際貿易規範並開放外人投資,惟部分敏感
產業仍存在非關稅貿易障礙或投資限制,列舉如下:
(1)貿易障礙:
以汽車零配件市場為例,自2008年起多數歐洲國家皆同意釋放出
國內維修用汽車零配件市場,法國政府已於2021年8月透過「反氣候
異常及強化韌性法案」以限縮方式通過維修免責條款,維修免責條款
範圍僅限於僅限於恢復原始「玻璃」外觀之範疇,其他為恢復原始外
觀之機動車輛與拖車零件(如車燈、後照鏡等),縮短保護年限為十
年,法案自2023 年1月1日開始施行。
(2)投資限制:
依投資行為區分,當外人投資者收購法國公司全部或部分業
務、或直接/間接收購25%以上之股權或投票權,其投資項目需先
確認是否需事先審查。依產業區分,須事先向法國政府申請獲准
可投資之項目,悉屬敏感產業(詳如後述投資法令所列舉之受管
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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