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瑞士
P. 28

瑞士投資環境簡介






                           場為業務導向之區域性銀行的自有資本適足率。2019年1月1日起瑞士

                           Raiffeisen銀行、瑞士郵政銀行及蘇黎世邦銀行等3家以國內市場為業務導


                           向之區域性銀行必須依規定提高其自有資本。自2016年起瑞士銀行集團
                           (UBS)及瑞士信貸銀行(Credit Suisse)即適用於Gone-Concern-Kapital


                           規範,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FINMA)對此兩大國際銀行之設

                           定之比率最高為40%。

                                由於Raiffeisen銀行、瑞士郵政銀行及蘇黎世邦銀行等3家銀行係以國


                           內市場為業務導向,與國際其他金融市場之糾纏較小,所受風險較低,

                           故該等區域性銀行所適用之自有資金適足率亦較低。瑞士以提高銀行之

                           自有資本適足率為手段,藉以達到銀行具有自我調整與恢復支付與清償

                           債務能力,減低銀行虧損(或破產)發生時對社會與經濟衝擊,也避免

                           由政府以國庫補貼銀行虧損(或破產)之可能性。


                  (七)瑞士區塊鏈產業

                                依據瑞士對外貿易及投資推廣協會(Switzerland Global Enterprise)

                           資料,瑞士在區塊鏈(Blockchain)與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等金融

                           科技(Fintech)發展上被評比為提供最友善條件之歐洲國家。瑞士積極推

                           動發展區塊鏈技術,已有數家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


                           設於瑞士。瑞士加密創新核心區域集中於楚格邦(Kanton Zug),積極發

                           展成為所謂的「加密谷(Crypto Valley)」。「加密谷」係以瑞士楚格邦以

                           及鄰近該邦之周邊地區為中心,所形成之加密創新產業生態系統。該系

                           統與國際上其他重要區塊鏈創新研究中心建立了緊密聯繫。「加密谷」已

                           促成「以太坊(Ethereum)」等明星企業,目前在「加密谷」區域成立之


                           公司數量已躍升約至842家,員工數超過4,400位。

                                為維持瑞士金融科技市場之優勢,瑞士政府致力於減少金融科技市場

                           進入障礙,加強瑞士作為金融市場之國際競爭力。瑞士聯邦政府新修訂




                    18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