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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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投資環境簡介






                  Košice及Prešov地區可達50%。至於首府Bratislava自治區位於國土最西緣,因個人

                  所得超過歐盟平均水準,不適用獎勵措施。

                       斯國政府提供之國家補助,透過直接補助購買有形及無形資產(cash grant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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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fixed assets) 、10年所得賦稅減免(income tax relief)、2年

                  就業補助(contribution to new jobs)及以低於市價之地權移轉(real and of estate

                  discount)等方式進行。

                       自2021年1月起生效的法案修正案放寬接受投資援助的條件,將完成投資項目

                  工作的最長時間從3年增加到5年。


                       為鼓勵高科技及研發產業進駐,適用投資優惠之四大產業類別及其申請條件如

                  下:

                    (一)工業/製造業(Industrial production)

                                舉凡興建新廠、擴建原廠、產品項目增加或變更及購併經營困難之公


                           司等均屬之。投資額最少需達10萬歐元至600萬歐元不等,取決於企業所

                           在地失業率及企業規模。

                    (二)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

                                係指因機械用具、電機/電子設備及光電機具(HS號列84、85及90

                           章)等成品、製程及使用技術之改良或變更,所設立之新型技術中心或擴


                           建現有之技術中心。投資額需達20萬歐元以上,創造20個新就業機會。

                    (三)共享服務業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ers)

                                舉凡軟體開發中心、專案解決中心(expert solution)、高科技維修中

                           心、客服中心及跨國企業總部等屬之。須創造50個新就業機會,但無最低

                           投資額要求。




                  3   依據「2007年至2013年歐盟國家區域補助指南」(Guidelines on national regional aid for 2007-
                     2013)之規定,有形資產(tangible assets)係指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則指經由取得專利、使用執照、製程或專技知識之技術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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