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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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投資環境簡介
Košice及Prešov地區可達50%。至於首府Bratislava自治區位於國土最西緣,因個人
所得超過歐盟平均水準,不適用獎勵措施。
斯國政府提供之國家補助,透過直接補助購買有形及無形資產(cash grant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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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ible and intangible fixed assets) 、10年所得賦稅減免(income tax relief)、2年
就業補助(contribution to new jobs)及以低於市價之地權移轉(real and of estate
discount)等方式進行。
自2021年1月起生效的法案修正案放寬接受投資援助的條件,將完成投資項目
工作的最長時間從3年增加到5年。
為鼓勵高科技及研發產業進駐,適用投資優惠之四大產業類別及其申請條件如
下:
(一)工業/製造業(Industrial production)
舉凡興建新廠、擴建原廠、產品項目增加或變更及購併經營困難之公
司等均屬之。投資額最少需達10萬歐元至600萬歐元不等,取決於企業所
在地失業率及企業規模。
(二)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
係指因機械用具、電機/電子設備及光電機具(HS號列84、85及90
章)等成品、製程及使用技術之改良或變更,所設立之新型技術中心或擴
建現有之技術中心。投資額需達20萬歐元以上,創造20個新就業機會。
(三)共享服務業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ers)
舉凡軟體開發中心、專案解決中心(expert solution)、高科技維修中
心、客服中心及跨國企業總部等屬之。須創造50個新就業機會,但無最低
投資額要求。
3 依據「2007年至2013年歐盟國家區域補助指南」(Guidelines on national regional aid for 2007-
2013)之規定,有形資產(tangible assets)係指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則指經由取得專利、使用執照、製程或專技知識之技術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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