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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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定以防止可能出現之問題。
(6)訂定公私部門合作法,以確保投資人遵循單一法規、強化合作項
目之法律基礎、在部門別及項目引入優先事項,並使程序更具可
預見性。
(7)將通膨率降至個位數,包括建立確保數據流之預警系統,使食物
委員會形成政策建議及確保市場有效運行;另為增加農業生產可
預見性及防止價格波動,刻正發展契約農業機制。
(8)將統一立法以加速參與金融(participation financing)發展,並成
立中央諮詢委員會,及建立符合國際標準之參與金融仲裁機制。
(9)打造數位貨幣所需之經濟、技術及法律基礎結構。
(10)擴大個人退休金系統,針對占總人口比重25%之18歲以下者,移
除渠等進入退休金系統的障礙。
(11)設立醫療保健產業總署,運用國內方法開發生產藥品、疫苗、醫
材、生技產品等戰略性材料,以發展創新及強大的醫療保健產
業。
設立軟體及硬體產業總署,以獲得全球競爭力及鼓勵青年就
業。
(12)為提升出口,土國貿易部與土耳其出口商協會(TIM)及其他出
口公會共同籌組貿易團,2021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疫情,TIM協會共籌組6次線上虛擬貿訪團,協助
土耳其出口商與潛在進口商媒合,出口目標國包含卡達、阿曼、
印度、美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及非洲國家包含迦納、南
非、肯亞、尼日、坦尚尼亞等。
土國貿易部亦研擬採購委員會計畫,提供各國買主住宿、交
通等補助,惟2021年受疫情影響,該計畫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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