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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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四、政府之重要經濟措施及經濟展望



                    (一)政府之重要經濟措施:

                           1、經貿政策與措施:


                              (1) 奧地利自1995年加入歐盟歐後,即執行歐盟統一的對外經濟法規

                                    和政策。奧地利與貿易有關的法律主要見於「對外貿易法」與

                                    「對外貿易條例」。


                              (2) 加入歐盟後,奧地利與其他歐盟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遵循歐盟內部

                                    市場原則。與非歐盟成員國(第三國)的貿易適用歐盟共同政策

                                    措施,如共同貿易政策、共同海關稅則等,歐盟與第三國簽訂的

                                    貿易協定亦直接適用於奧地利,且共同貿易政策之制定和執行均

                                    由歐盟主政。


                              (3) 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直接適用之條例確立貿易措施,歐

                                    盟委員會負責政策執行以及進行反傾銷、反補貼和防衛措施調

                                    查。依據「歐洲共同體」條約第36條,奧地利政府主要負責核發

                                    進出口許可證,以及可因經濟以外的原因,如為保護人類和動物

                                    的健康,實行進口限制之相關規範。


                              (4) 歐盟對第3國共同貿易政策的所有措施和原則適用於奧地利,包

                                    括「歐洲共同體海關法典」(Community Customs Code)、「共同海

                                    關稅則」(Common Customs Tariff)、各類非關稅措施,以及與非

                                    歐盟成員國締結的雙邊協定體系。

                           2、外匯管理:


                              (1) 奧地利係2002年首批採行歐元的國家之一,執行歐盟和歐元區國

                                    家相同的外匯管理政策,外資企業在奧地利註冊之後可以在當地

                                    開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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