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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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四、政府之重要經濟措施及經濟展望
(一)政府之重要經濟措施:
1、經貿政策與措施:
(1) 奧地利自1995年加入歐盟歐後,即執行歐盟統一的對外經濟法規
和政策。奧地利與貿易有關的法律主要見於「對外貿易法」與
「對外貿易條例」。
(2) 加入歐盟後,奧地利與其他歐盟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遵循歐盟內部
市場原則。與非歐盟成員國(第三國)的貿易適用歐盟共同政策
措施,如共同貿易政策、共同海關稅則等,歐盟與第三國簽訂的
貿易協定亦直接適用於奧地利,且共同貿易政策之制定和執行均
由歐盟主政。
(3) 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直接適用之條例確立貿易措施,歐
盟委員會負責政策執行以及進行反傾銷、反補貼和防衛措施調
查。依據「歐洲共同體」條約第36條,奧地利政府主要負責核發
進出口許可證,以及可因經濟以外的原因,如為保護人類和動物
的健康,實行進口限制之相關規範。
(4) 歐盟對第3國共同貿易政策的所有措施和原則適用於奧地利,包
括「歐洲共同體海關法典」(Community Customs Code)、「共同海
關稅則」(Common Customs Tariff)、各類非關稅措施,以及與非
歐盟成員國締結的雙邊協定體系。
2、外匯管理:
(1) 奧地利係2002年首批採行歐元的國家之一,執行歐盟和歐元區國
家相同的外匯管理政策,外資企業在奧地利註冊之後可以在當地
開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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