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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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4、取消部分產業合夥人制度:
(1)沙國取消部分產業「沙烏地籍合夥人制度」,該等產業外國企業
來沙投資,可由外資全額投資(不必再請沙國人士擔任合夥人或
企業業主)。
(2)沙國政府放寬限制讓外國人擁有零售或批發業100%股權,盼經由
這樣安排,吸引高端產業來沙投資,促進沙國經濟發展多樣化,
促使沙國成為國際配銷、銷售與再轉運出口之中心,惟並非所有
產業皆可獨資,例如石油產業需和沙烏地國家石油公司(Saudi
Aramco)合作、教育產業則需有當地合夥人等。
5、簡化外資營業執照申請程續:
(1)外國企業申請營業執照的核發最快可於4個小時內取得;申請外國
投資執照(foreign investment license)時,僅須提供銀行證明
(bank statement)及經沙烏地大使館認證的商業註冊證明(之前
申請投資執照需檢附8項資料),外國投資執照期限可從目前1年
增加至最多5年。
(2)臨時性營業執照:投資人若承包官方或準官方公共工程合約,得
申請核發「暫時性營業執照」,但所承包工程之屬性須為「非經
常性工程」(non-frequent projects)。
(3)暫時性營業許可:倘合於相關規定,則投資人得申請「暫時性許
可文件」(以代替營業執照),承包「單一性之政府公共工程」
(one single government project)。
(4)沙烏地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於2021年11月15日宣布簡
化及加速外資申請於沙國境內投資創業許可之程序,投資人首先
需至沙烏地外交部官網申請認證投資契約;續至沙烏地投資部官
網申請核發投資創業許可;最後至沙烏地商務部官網申請認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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