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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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4、取消部分產業合夥人制度:

                              (1)沙國取消部分產業「沙烏地籍合夥人制度」,該等產業外國企業


                                    來沙投資,可由外資全額投資(不必再請沙國人士擔任合夥人或
                                    企業業主)。


                              (2)沙國政府放寬限制讓外國人擁有零售或批發業100%股權,盼經由

                                    這樣安排,吸引高端產業來沙投資,促進沙國經濟發展多樣化,

                                    促使沙國成為國際配銷、銷售與再轉運出口之中心,惟並非所有

                                    產業皆可獨資,例如石油產業需和沙烏地國家石油公司(Saudi


                                    Aramco)合作、教育產業則需有當地合夥人等。

                           5、簡化外資營業執照申請程續:

                              (1)外國企業申請營業執照的核發最快可於4個小時內取得;申請外國

                                    投資執照(foreign investment license)時,僅須提供銀行證明


                                    (bank statement)及經沙烏地大使館認證的商業註冊證明(之前

                                    申請投資執照需檢附8項資料),外國投資執照期限可從目前1年

                                    增加至最多5年。

                              (2)臨時性營業執照:投資人若承包官方或準官方公共工程合約,得

                                    申請核發「暫時性營業執照」,但所承包工程之屬性須為「非經


                                    常性工程」(non-frequent projects)。

                              (3)暫時性營業許可:倘合於相關規定,則投資人得申請「暫時性許

                                    可文件」(以代替營業執照),承包「單一性之政府公共工程」

                                    (one single government project)。

                              (4)沙烏地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於2021年11月15日宣布簡


                                    化及加速外資申請於沙國境內投資創業許可之程序,投資人首先

                                    需至沙烏地外交部官網申請認證投資契約;續至沙烏地投資部官

                                    網申請核發投資創業許可;最後至沙烏地商務部官網申請認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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