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科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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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 在投資人提交申請案之後的最長30天期限內,必須完成相關申請案之審
核,並作出相關決定。
● 對於具吸引力的投資案提供各種激勵措施,以符合科威特的利益。投資
案可為除負面表列外的各領域。
● 確認及促進科威特的各項投資機會,並於相關利害關係者進行協調。
● 答覆投資者相關查詢和提供所需訊息。
(一)投資許可程序-從KDIPA獲得投資許可證的步驟
第一步:與投資者面談,並進行計畫審查
● KDIPA投資者服務中心的客戶經理與潛在投資者面談。
● 客戶經理通常根據KDIPA的目標和設定標準來審視計畫書以及預期成
果。
● 時間:3天。
第二步:申請提交
● KDIPA投資者服務中心的客戶經理幫助潛在投資者填寫許可證申請,
並根據「入門指南(Introductory Guide)」為商業研究(Business
Study)準備提供任何必要的澄清與說明。
● 客戶經理解釋KDIPA批准的各種申請表:
(A)申請科威特國民的公司(含獎勵措施)
(B)開設分行的申請(含獎勵措施)
(C)開設代表處的申請
(D)申請獲得獎勵措施
● 客戶經理協助確認申請案確實完成,且所有必需的文檔皆已檢附。
● 潛在投資者按照服務費用清單支付相關申請費用。
● 該計畫經內部評估後,向KDIPA局長提出建議。
● KDIPA局長批准所有符合規定的申請案,並據此通知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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