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科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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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投資環境簡介
● 若申請案被拒絕,在說明理由後,可提交上訴。
● 時間:30天。
注意:如果獲得許可的過程需經多個主管部門批准,則發布該決定可能
需要更長的時間。
第三步:發放商業執照(Commercial License)
● KDIPA的客戶經理協助申請案已獲批准的投資者,從商工部等主管部
門取得所需的商業許可證。
● 時間:取決於投資者。
第四步:投資許可證(Investment License)
● 投資實體(Investment Entity)在取得商業執照後,KDIPA向其發放
投資許可證。
● 發放投資許可證的費用按照核准的服務費用表進行支付。
● 投資實體之後將登錄於KDIPA的投資登錄系統。
● 投資實體獲得註冊證書,費用按照批准的服務費用表進行支付。
● 時間:1天。
(二)可供投資行業別及外人100%獨資條件
2013年,科威特政府就促進對科威特的直接投資頒布了新的「外國直
接投資法」(FDI Law)。根據新的投資法,對科威特的投資可以採取三種
形式之一:
● 科威特公司擁有高達100%的外國股權(以前限制在49%)。
● 外國公司在科威特的分公司:為了直接投資而被授權在科威特經營。
● 代表處:其唯一目的是在科威特進行市場研究,而不從事商業活動。
科威特現依循負面表列的方針,負面表列以外的相關部門,外國直接
投資有資格獲得100%的外國所有權。而第75號決議(2015年)第1條規定
了十個不同部門的負面表列。根據科威特的負面表列,以下部門直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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