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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島震災重建、解決國內農漁業及健康長照人力不足等問題頗有助益。

                    (四)特定技能1號及2號:


                                日本政府已於2018年12月的臨時國會通過《出入國管理•難民認定

                            法》修正案,並於2019年4月1日新設居留資格「特定技能1號、2號」,

                            依據熟練度分為具備基本技能之「特定技能1號」和具熟練技能之「特

                            定技能2號」,簡述如次:

                            1、「特定技能1號」:


                              (1)取得此居留資格之外籍勞工(18歲以上)需通過主管機關考試

                                    及確定日語程度足以應付生活及工作業務所需。

                              (2)居留資格須定期更新(分為每年、半年及4個月更新),合計居

                                    留期間以5年為上限,基本上不可攜眷。

                              (3)適用特定產業領域包含:照護、大樓清掃、素材加工、產業機


                                    械製造、電器‧電子情報、建設、造船、汽車整備、航空、旅

                                    宿、農業、漁業、飲料食品製造及外食等14個產業。

                            2、「特定技能2號」:

                              (1)具備「特定技能1號」外籍勞工(18歲以上),在日本居留期間

                                    合計5年以上,且通過技能檢定,證明其具備熟練技能後,可取


                                    得「特定技能2號」居留資格。

                              (2)現階段「特定技能2號」僅適用於建設及造船.船舶工業等兩產

                                    業,可持續更新居留期間(分為每3年、1年及半年更新)及滿

                                    足必要條件可攜眷(配偶及子女)赴日,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

                                    住權。


                                日本政府原計劃自2019年度起5年內,引進「特定技能1號」外籍勞

                            動者人數達26.3萬~34.5萬人。惟受到疫情影響,截至2021年12月為止,

                            取得「特定技能1號」居留資格的外籍人士有49,666人。另,取得「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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