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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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20%。

                                - 80萬披索至20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30%,2023年後調降為

                                    25%。


                                - 200萬披索至80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32%,2023年後調降

                                    為30%。

                                -  超過800萬披索:35%。

                                除了(1)及(2)稅賦外,另有不動產稅(5%至35%)、資本利得稅


                           (15%)、地方稅、贈與稅(6%)、遺產稅(6%)、旅行稅、股利匯回稅

                           (分公司15%,子公司30%)等各種稅捐。


                  二、金融



                       菲國政府名義上奉行自由浮動利率,惟事實上採干預式浮動利率,菲律賓披索


                  價格係由銀行間之外匯市場決定,惟菲國央行會因抵銷短期匯率彈性及建立戰略外

                  匯儲備等因素,適時介入外匯市場進行調節。菲國央行於2016年6月正式啟用「利

                  率走廊(Interest Rate Corridor)」系統,維持隔夜存款利率2.5%及隔夜放款利率

                  3.5%。為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菲國經濟帶來衝

                  擊,菲中央銀行自2020年起,陸續調降基準利率至2%;降低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


                  共200個基點。而在維持近2年之低利率,菲中央銀行在2022年5月19日宣布調升基

                  準利率至2.25%,以抑制並緩和2022年第1季開始上升的通膨壓力,之後為抑制通

                  膨持續升息,至2023年3月23日菲國央行已調升基準利率至6.25%。

                       菲律賓前總統艾奎諾三世於2014年7月15日簽署菲國第10641號法,修正原1994

                  年5月公布之第7721號法有關外國銀行在菲律賓營運及設立之規定。主要修正內容


                  包括:(1)准許外國銀行以併購、購買或擁有現有銀行100%股權;根據菲國法律

                  投資100%股權設立國外銀行之子公司;(2)以投資方式設立子行並可擁有100%股

                  權;(3)外國銀行設立分行,經菲國中央銀行核准可擁有5個分行;(4)只要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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