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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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娛樂業:總收入之18%。

                                鬥雞場:總收入之18%。

                                拳擊場:總收入之10%。

                                籃球賽:總收入之15%。


                                賽馬:獎金或紅利之4%至10%。

                                水電事業:總收入之2%。

                                廣播事業(年營業額1,000萬披索以下):總收入之3%。

                                運輸業:總收入之3%。


                                上市股票證券交易稅:0.6%。

                                其他未繳加值稅公司:總收入或銷售未達300萬披索者課徵3%。

                           4、文件印花稅(Documentary Stamp Taxes):包括銀行支票、貸款、債

                                券、押金替代、證券、房地產銷售與轉讓、保單等。


                    (二)、所得稅

                           1、公司部分:2021年CREATE法案通過後,可課稅所得低於500萬披索

                                及總資產低於1億披索之中小企業CIT稅率由30%立即降至20%,其餘

                                企業則立即降至25%。另與菲國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DTA)國家

                                之外國投資可享有優惠稅率。


                           2、個人部分:自2018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稅率調整為從0%至

                                35%,年收入低於25萬披索者免稅,年收入25萬披索以上者,分兩階

                                段實施,2018至2022年依級距徵收20%至35%所得稅;2023年以後所

                                得稅率則調整為15%至35%,詳細規定如下:

                                - 25萬披索以下者:0%。


                                - 25萬披索至4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0%,2023年後調降為

                                    15%。

                                - 40萬披索至80萬披索:2018年至2022年為25%,2023年後調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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