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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投資環境簡介






                            1.1、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期間之優惠待遇

                              (1)應用高科技之農業企業獲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期間不得超過4

                                    年,並於嗣後最多9年獲減一半。


                              (2)新投資案以及在工業區內執行新投資案(在經社條件順利之地

                                    區設置之工業區除外)獲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期間不得超過2

                                    年,並於嗣後最多4年獲減一半。

                              (3)新投資案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期間係自營業獲利之第一年起


                                    計算。倘自投資案營業獲利之第一年起首3年內營業無利者,其

                                    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期間則自第4年起計算。高科技企業、應用

                                    高科技之農業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期間係自獲核發高科

                                    技企業、應用高科技之農業企業等證書之日起計算。

                            1.2、其他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對象(第15條)


                              (1)僱用多數女性勞工之企業:從事工業、營造及運輸業之企業有

                                    僱用諸多女性勞工,其支付女性勞工之費用得作為該企業之營

                                    利事業所得稅之減額。

                              (2)僱用少數民族勞工之企業:對於有僱用諸多少數民族勞工之企

                                    業,其支付少數民族勞工之費用得作為該企業之營利事業所得


                                    稅之減額。

                              (3)執行優先領先之技術移轉之企業向在經社條件艱困之地區的組

                                    織、自然人移轉技術,則在因技術移轉而獲得之所得部分獲減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一半。

                            2、免繳進口關稅之進口貨品


                                     依據越南規定,享有投資優惠(不論以投資地區或投資產業)

                                之對象購置固定資產之進口貨品亦有免繳進口稅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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