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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環境






                  算、質詢政策及提出彈劾案等職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


                  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

                  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港府按全國人大常委會於3月30日通過

                  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完善特

                  區選舉制度。香港立法會5月26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

                  5月31日生效實施。


                       根據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將由90位議員組成,包括:40位議員

                  由選委會界別選出、30位由功能界別選出、20位由分區直選選出。選舉委員會界別

                  分組選舉規劃於2021年9月19日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2021年12月19日舉行。

                       香港現有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分為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區域法庭(其中

                  包括家事法庭)、土地審裁處、裁判法庭、死因裁判法庭及少年法庭。司法機構的


                  首長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香港司法人員不受行政或立法機關牽制,根據普通法的

                  基本原則採用獨立審訊,對嚴重的刑事案件,則由高等法院原訴法庭法官會同由7

                  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審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的辯護原

                  則,亦適用於香港,令被告的權利得以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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