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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環境簡介







                           經「會計師」審核的公司。該類公司又分「有股本」和「無股本」公

                           司,有股本公司通常適用於營利性質的公司,而無股本公司則適合一些


                           聯誼組合,如工商協會、公會及非營利性團體等。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必

                           須要有二名香港居民為發起人,股東至少要有二人,註冊資本額,組織

                           章程必須載明股份轉讓過戶權利,但不得公開邀請認購公司之股票或債

                           券,股東可以不是香港居民。核發公司註冊證書(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約4個工作天。


                                成立有限公司之章程,可委託律師或專業人士代為撰寫英文的組織大

                           綱(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和組織細則(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擬註冊公司的組織大綱及組織細則,須按照下列方式簽署:

                              (1) 組織大綱:最少須由兩名認股人簽署,每人最少購買一股,每名

                                    認股人須在一名公證人面前簽署,並須由該公證人證明簽名屬


                                    實,該公證人亦須簽署及清楚列明其本人職業及地址。

                              (2) 組織細則:必須由每名在組織大綱簽署的認股人在一名公證人面

                                    前簽署,並須由該公證人證明簽名屬實,該公證人亦須簽署及清

                                    楚列明其本人職業及地址。

                           2、聲明已遵守有關註冊事項的法定聲明。


                           3、具函載述擬採用的公司名稱、遞交文件者的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號碼及地址。

                                上述簽署辦妥後,再由受委託組織公司之律師,或由在公司組織章程

                           內列明為公司董事或秘書的人,在香港法院或政府監誓官面前作宣誓,然

                           後將「組織大網」、「組織細則」及「宣誓聲明書」(Statutory of Declaration)


                           三種文件送公司註冊處核辦。

                                公司被核准成立後,僅為一個「法人」的產生,如法人要進行商業行

                           為,須向香港稅務局之商業登記處辦理商業登記證,填具「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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